兩正妹疑似行車糾紛,在街上互毆,連警察也無法阻止!! 女人打起架來是很可怕的...
臺灣經常發生行車糾紛,可以臺灣人的交通忍受度極差,被超車不爽、按喇叭不爽、閃大燈不 爽,其實輕按短聲喇叭是一種提醒行為、對於欲轉彎車輛閃大燈也是好意提醒直行車有優先權,但常常就是因此發生糾紛,進而導致攔車、互毆之事,在具體判決裡 互毆到底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?大家如果遇到類似事件,儘量能避免正面衝突就回避,若真的遇到挑釁除了保留行車錄紀影像外,騎車者請立即尋求避難場所並報警,開車者可停至路邊並待于車內錄影直到對方離去(或趕緊報警),無所謂下車與他人正面衝突,否則一旦受了重傷,對方又名下無財產、無工作就真的求償無門了。